“哥哥问这些干什么?哥哥知道宋老师吗?是不是外面的人都知道他?”汪小凤看汪洋心不在焉,忍不住问了一句,
汪洋心一紧,“没……就是感兴趣,很意外而已,没想到这样的一个人会来。”
“是吧是吧,我就说宋老师很好。”汪小凤站起来,“哥哥要留下来不走了吗?”
看着她期盼的眼,汪洋有些不忍,“我会待两天……”
“两天啊……”汪小凤有些失望,但很快的就又笑了起来,“那这两天哥哥要跟我说好多好多外面的事!”
“好。”汪洋宠溺的笑笑,同时思绪飘得更远了。
一直到晚上,寨子里还是非常的热闹,除了宋白这里。
这时候汪老爹拿了对联走进来,让汪小凤帮他贴对联,汪洋走上前,却见对联上书:春到堂前添瑞气,日照庭院起祥云。
汪洋不确定的又看了两眼,不敢相信的问道:“这是谁写的?”
“就是宋老师啊,我特定拜托他给写的字,怎么了?”
这字迹对汪洋来说绝对不会陌生,甚至可以说非常的熟悉,他有一段时间都是在模仿祁筠的书法,只是他连钢笔字都写不来,那狼毫握在手里怎么也不对劲,写出来歪七扭八,学了好长一段时间都没有有进展,最后陈志也就放弃了,可因为看得多,他对祁筠的字很是了解,在某些地方会下意识的往上勾,看起来飘逸得很。
难道他也曾经被逼着模仿那个人?可是他们长得一点都不像……
他一天之内滴水未进,费力的爬起来去倒水,发现水壶里一滴水都没有,便拿着碗到了屋外,水缸里的水已经结了一层薄冰,他伸进去,冰便裂开了。
他看了碗里的水一眼,想了想,仰头便喝了一口,结果他还是高估了自己,冰冷的水让他整个人都忍不住抖了起来,就好像快结冰了一般。
哎,他叹了口气,看了眼不远处的的灯光,心想着,大概是自己太紧张了。
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宋白发现……他那糟糕的身体又病了,浑身瑟瑟发抖的连动都动不了,一会儿冷一会儿热,满身是汗,如果不是过来的汪洋看到,估计他病死在床上都没人发现。
“怎么会这么烫?!”他吓了一跳,急忙跑回寨子,拉了寨子里唯一的一个土医生,顺便带上自己带回来的药。
“宋老师这身体七劳八损的都不像年轻人的身子了,这是小时候营养没跟上,后来又乱来,导致内外虚空,本来好好养着也能好些,可这会儿来我们这儿……”
“他现在烧成这样怎么办?我这里有些药可以应应急,先让他服下。”说着,便去水壶里倒水,这才发现屋里头连碳都没烧,难怪冻成这样,而壶里面更是一滴水都没有!
“怎么回事?他昨天不会什么都没吃吧。”汪洋不可思议的叫了一声,这时候赶过来的龙玉气喘吁吁的提着个盒子,“宋老师没事吧,我给他带了点吃的,就他那性子,怕是又没吃东西了。”
“他经常没吃饭?”
“他几乎不下厨的,从没见过他烧火,就是水也是我给他烧的。”龙玉将东西放好,“宋老师是个书生,这些事怕是做不来,反正也没多麻烦,我就常常过来帮他忙,如果没有人提醒他,他可以一天什么都不吃的。”
汪洋诧异了,看着床上面带潮红的人,忍不住说了一声:“他是怎么活过来的……”
“也就是这样折腾才会落得这般下场。”土医生叹了口气,“现在的孩子也不知道在想什么,自己的身体都不好好顾着,看他现在这样,怕是活不了几年。”
龙玉一惊,“胡先生您可别胡说啊,让人听去了可不好。”
土医生无奈:“你看他三天两头的生病,身子早就坏得差不多了,只要稍微有点小病痛都可能要了他的命。”一边说,一边拿酒精给他降温,过了一会儿见他体温还是高居不下,皱着眉头:“不行,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。”
他到底不比寨子里的人身强体壮,有个头疼脑热发烧感冒的,多喝点水躺两天就好了,他几乎每次一病都能去了半条命,这次更是严重,大概是前段时间的病没好,一直积累下来,被昨天那碗冰水一冷,这会儿全面爆发了。
汪洋当机立断:“马上带他上县里的医院去!”
“诶——医院!”
在这个交通不便的寨子里,除了得了什么了不得的大病,没有人会去上大医院的,一来路途不便,也没有车直接出去,二来医院的花费太高了,对于一年到头没有几百块收入的他们来说,实在是一个天文数字。
“马上就去!阿玉你把你家的驴牵来,我回家去拿钱,不能拖了,我看这病挺严重的,之前就听说发烧也能烧死人,就算不死烧多了也会变傻子,更何况他……”他极有可能是那个宋白啊!
不多说,汪洋就往外冲,阿玉站了一会儿,一咬牙也跑了回去。
医生还在尽力的替宋白降温,就听到他迷迷糊糊间喊了一声:“乔……”
“瞧?是是是,要带你上医院瞧去了。”他应道。
过了一会儿宋白又没了知觉。
51、番外之宋白之死
我叫宋白,我这辈子,也只叫宋白。
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还活着,可是我只能活着,因为,医院里躺着这个世界上唯一愿意对我好的人,可是,我却伤害了她,我必须救她。
每当我站在那人来人往的街上,总有一种喘不过气来的压抑,抬起头望着的天空都是黑暗的,没有一丝丝的阳光,我感觉不到一点的温热,没有生命的存在感,时间久仿佛是停滞的,耳边的语言也是晦涩的,他们的嬉笑声甚至让我觉得刺耳、讽刺以及恐惧,我已经忘记笑是一个什么样的一个表情了。
我厌恶这个社会,厌恶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,从小到大我就见惯了他们那伪善的面孔,“多可怜的孩子啊,他是那么的无辜。”每个人都会这么对我说上这么一句,面上却是可笑的怜悯以及冷冰冰的淡漠与厌恶,没有一个人是真正的认同这句话,因为他们都知道,我是一个没有人要的,出身低贱的,妓女的野种。
这个社会似乎不同意有这样的生物存在。
从小我就在想,既然他们那么讨厌我,为什么要将我生下来呢?而我为什么又活到这么大呢?我们到底是存着一个什么样的目的?明知道难受痛苦,却还是要来承担,然后拼命的让自己遇到更多的痛苦。
要杀掉一个人的方法太多了,我不止一次的在想,我要全身绑满了炸药包跑到人流量最大的广场去,或者在死之前好好的享受一下这个从来没有享受过的生命,我可以搞到一把枪,我到银行抢劫,然后放肆的放纵自己的生命;我还可以去扯着那个糟老头没有几根头发的脑袋,然后问候他全家,然后把他曾经施加在我身上的痛苦加倍的还给他,譬如拿性虐待玩具把他的菊花捅烂了……
我有很多的想法,可是我从来都没有去实施过,不是不敢,而是因为不能。
从床上爬起来,我麻木的穿衣服,到楼下买了一份汤面,再回去的时候程葭绮正在走廊打电话,看到我的时候下意识的避开,我就像是一条可怜的臭虫一样,就连我自己也厌恶我自己,更何况是其他人呢?
后来他来敲了我的房门,让我记得要交房租和水电,我木楞的点点头,我想,我已经忘记怎么讲话了,翻箱倒柜的早了好久,除了身上的二十三块钱,我一无所有。
这时候安杰打了电话过来,约了我在金森大酒店,那天他的样子看起来很急躁,头发都翘了起来,将那上万块钱的墨镜扔到了地上,一看到我进门,就疯狂的撕扯着我的衣服。
他说,他喜欢上别人了,他不知道怎么办。
安杰是娱乐圈出了名的音乐天才,他的身份背景几乎是完美的,哈弗工商管理硕士,父亲是律师,母亲是有名的钢琴家,从小在国外长大,混了四国血统,长相俊美,才华横溢,就好像是上天的恩赐一般,可是谁也不知道这个在他人看来如此无暇的人竟然喜欢男人,而且还爱上了他的上司。